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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二月

为什么不应反对垃圾焚烧厂建设

首先,建垃圾焚烧厂是国策(已建及正在建的50座,环保部要求未来焚烧垃圾比例“不低于处理总量的35%”),也许反对能让一座迁址,但仅仅是迁址,且其余99座会继续建设(福建目标2010年建成23座,焚烧比例逾70%据《北京日报》2009年9月报道,北京将在2015年前建成9座焚烧厂,焚烧比例从如今的2%上升到40%)。

反对无效。

其次,任何改良主义都是“××阶级软弱性”的象征,这是历史教科书上说的。

你不应软弱。

理解这两条,你的结论是?

和平部负责战争,真理部负责谎言,友爱部负责镇压,富裕部制造贫穷。

懂了?

反对建设者的理由:

1、焚烧必然产生二恶英。

2、二恶英为一级致癌物,毒性1000倍于氰化钾,且有生殖毒性、免疫毒性和内分泌毒性。

3、二恶英降解周期为14年-273年,对于个体而言,吸入必然积累。吃排毒养颜胶囊是没用的。

4、贵国排放标准为国际标准10倍。

5、日本焚烧厂1.2公里内癌症为外围两倍,贵国标准为300米。

6、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环评专家承认:目前技术无法做到(二恶英能否在线监测),“寻找二恶英相当于在一个堆满了白米的游泳池里找出一颗黑米一样困难。”

7、发达国家事实上并非正在建设焚烧厂,而是正在关闭。2007年,欧盟否决了将垃圾焚烧归为“能源再生”产业,而规定2020年50%-70%的垃圾都将回收再利用,既不填埋,也不焚烧。

8、“一、焚烧厂始终无法达到环保要求;二、焚烧厂提供的服务只能满足特定的需要;三、总的来说,焚烧产生的副产品始终无法和它们的副作用相比。”——Martin Melosi

“中国正在接受一个夕阳产业的兜售,却把它拿来作为自己的朝阳产业。”——赵章元

资料:

http://gz.house.163.com/09/1012/13/5LE810UD00873C6D.html

总部位于比利时的垃圾焚化设备制造商KEPPEL SEGHERS,自称占中国垃圾能源化设备的60%。法国公司VEOLIA自称是最大的运营管理服务提供商,其在中国实施的项目,就包括上海的江桥垃圾焚烧厂和广州的李坑垃圾焚烧厂。

COVANTA是美国最大的垃圾能源化公司,它的亚太分支机构人员认为:中国是未来业务扩展中占有优先地位的市场。

上述外国公司,基本都在中国设立了代表处。在中国已经或正在建设的五十多个焚烧厂中,关键设备或技术来自进口的总投资约100亿人民币。

PS:

澳洲有研究表明,直接引用雨水安全健康。不过,只是当地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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